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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 胎 · 法 · 婚 · 人——关于口服避孕药、人工流产和社会变迁的一些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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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标题:一片小小的避孕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和工资

猪月,经济学爱好者

事前事后,看待事物视角常大不相同。今天再看,有些发明如燎原星火,诞生之初毫不起眼,最终却撬动了整个世界。口服避孕药(oral contraception)和人工流产手术(abolition)是其中特别突出的两样。这篇小文章就是试图为这两点做一简单归纳,原计划写成一文,但因篇幅问题拆成两阕,上以药为主,下以流产术影响为主旨。枯燥的统计事实和推断较多,如果没有耐心看完全文,以下是药这一部分的主要结论:小药片和晚婚、晚育、少生、(长期内)优生这四点密切相关。另外,女性工资和社会地位都因此有明显提高。下阕结论会尽快整理。

现代之前,要不要得到孩子,和能不能成功避孕,都要看天。生育可以规划,但不能自如地决定。生存资料匮乏的年代,家里是不是会多一张吃饭的嘴,非常重要。如果避孕失败,流产也失败,而家庭又处于生存边缘,那就只能杀婴——这在前现代社会,甚至是近代社会都不罕见。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质量——数量权衡,如果生育决策很难控制,除非完全禁欲,事前的决策很难完全贯彻。为了去自主决定这一点,大家想了很多办法。以流产为例,Lancet 2006 年的一篇专题文章总结了前现代社会中的堕胎术,即上表。其中内容千奇百怪,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口服药品或其它物品;将异物置入阴道或子宫颈;肌肉注射;将异物通过子宫颈置入子宫;灌肠;外力创伤。以口服为例,诸如松节油或蓖麻油等显然不是良药。置入不清洁的外物则很可能导致感染甚至死亡。剩下的,如敲打腹部或拼命按摩等也非常残忍。有些土办法今天还在沿用。根据 WHO 提供的关于不安全堕胎的报告,每年全球有 68000 名女性因不安全堕胎死去,触目惊心。

前现代社会,既然堕胎和生育都可能带来非常高昂的代价,社会自然会有一些制度安排。比如许多宗教都讲禁欲,除了道德考量,也有社会经济因素在里面。部分经济史学家认为,欧洲之所以能逃出马尔萨斯陷阱,除了黑死病等外生冲击之外,大量的修道院也是重要因素,修道院的纪律遏制了生育率。不管这一因果是否成立,当时确实是讲禁欲的。但是,不管弗洛伊德对不对,说性属于原始冲动问题应该不大,人类总是有这项需求的。有需求,就会有人去追逐利润,去尝试发明,来满足大家的需求。以上千奇百怪的堕胎土方法,其实也是人百般尝试的一项缩影。不过,在现代医学和化学发展到相应程度以前,安全合意的避孕或堕胎方法不太可能出现。上面这张图引自 Goldin 和 Katz 在 2002 年的经典论文,其中总结了避孕药的发明史。关于堕胎手术的定义,大家应该没有多少疑问,但有必要对避孕药做一简单说明。此处避孕药专指短效避孕药,不包括长效与紧急避孕药,主要成分为炔诺酮(norethisterone)或异炔诺酮(norethynodrel),是一种成功率较高、不良反应较轻微的避孕方法。一个简单的介绍请参见短效避孕药,认清效果与风险

上面这张表来自 Myers 在 2016 年完成,尚未发表的一篇论文,其中总结了美国各州在各时期对避孕药和流产手术的政策状况。我们首先考虑口服避孕药的影响,而把流产手术放到后面去谈。口服避孕药在欧美国家甚流行,但在东亚国家,包括中日韩,使用率很低。这种避孕方法特别突出的一点是完全由女方自主决定,可以自主决定开始,也可以决定随时结束。如果没有法律限制,女性可以在医生处咨询医嘱后自主决定是否要籍此避孕,何时开始避孕。其余许多方法需要男方知情或配合,额外增添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可以想象,此事定然会引起社会争议,保守派也会按惯例将其视为洪水猛兽。有的州选择禁绝口服避孕药,或对获取口服避孕药设置复杂的障碍;有的州只允许已婚夫妇获取口服避孕药,进行生育计划(这种禁令实际效果很差);有的州则选择了相对自由的态度。期间标志性案件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 1965 和 1972 年的两项判决。其中,在 1965 年的 Griswold 诉 Connecticut 案中,最高法院判定禁止已婚夫妇使用口服避孕药的法律违宪;在 1972 年的 Fisenstadt 诉 Baird 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向未婚人士提供口服避孕药的法律违宪。两案合一,阻止大家使用“pill”的围墙被彻底推倒了。

这两项裁决都非常重要,可称美国生育政策法律基础的奠基石之二,有必要做更详细的叙述。两个案件的意义不仅仅在推翻了禁制的法律本身,还在于最高法院以很高的态度承认了个体使用口服避孕药的权利。1965 年案件的基础来自于康涅狄格州 1879 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其中禁止个人“以堕胎的目的使用任何药物、医疗或器械手段”。这项法律自通过后很少施行,但随着口服避孕药的盛行,发生了围绕这条法律的纠纷。确实,向妇女提供口服避孕药是直接与这条法律相抵触的。1965 年并非人们尝试推翻这条法律的最初尝试,但前几次联邦最高法院都没有受理。不过,在受理 Griswold 诉 Connecticut 一案后,最高法院以 7-2 的绝对多数判定康涅狄格州法律违宪,理由是“侵犯已婚夫妇家庭隐私”。判决的根据来自 Marshall Harlan 那段著名的多数意见:“(自由,原文为 liberty),宽泛地说,是一个使公民免于专断的强迫(arbitrary imposition)和无意义的限制(purposeless restraints)的连续统。”1965 年案件毫无疑问是这一精神的一次直接表达。1972 年案件案情与此相似,同样是针对马萨诸塞州类似的孑遗法律——康涅狄格和马萨诸塞是唯二保存着此类法律的州。不过,由于 1965 年判例的存在,最高院直接援引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关于平权的规定做出了判决。这一风潮也直接导致了 1973 年高院关于流产合法化的判决。

法律和实际生活虽有联系,但很难完全同步。Goldin 和 Katz 指出,虽然在很多州,针对口服避孕药的法律完全放松来得很晚,使用口服避孕药的风潮早就开始流行了。上图来自一家研究机构在 1990 年针对大学女生做的调查,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几个趋势。总体而言,自 1940 年起,使用口服避孕药的人数直线上升,以在 21 岁前开始服药的大学女生比例为例,从 1940 年的几近为 0 一路上升到了 1955 年的近 60%。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美国当时整体的结婚年龄还比较早,这部分数据包含了很多在 20 岁出头结婚的女孩,而现有的数据又不足以把这部分样本分离出来。因此,其中很多女生都是结婚之后再领取药物的。虽然不能区分已婚未婚状况,但即使排除那些已经生育了第一胎的样本(这些数据是存在的),在 21 岁之前服药的女生比例,在 1965 年依然达到了 50%。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口服避孕药的使用在当时的女大学生中非常普遍。在 1970 年法律禁制崩溃之后,这个比率有轻微上升,但因为基数很大,已经没有之前那种狂飙突进的态势了。今天,短效避孕药在欧美使用率非常高,在育龄妇女整体中的使用率,依各国不同,大致在 20%—40%之间。

口服避孕药的广泛推行给了女性自由选择的机会,因婚前性行为风险降低了,权衡取舍的困难程度也因此降低。想早些要孩子的女性可以一如既往,而不希望如此的现在也有了更好的解决方案,并且,钥匙是完全握在自己手里的。从实际数据看,小药片有力地改变了全美育龄妇女的生育决策。上图来自 Bailey 在 2006 年的文章,其中横轴是时间,纵轴是比例,图中每一条折线都代表着选择特定第一胎年龄的妇女数量的损益。中间两条折线,第一条是另一个重要时间点——1960 年 FDA 批准炔诺酮避孕药上市销售,第二条线就是里程碑意义的 1972 年判决。可以看到,虽然选择(也有可能是源自社会压力)15-17 岁生育的女性数量基本保持平稳,稳定在 30-35 人 / 千人附近,但选择在 18-24 岁这个年龄段生育子女的女性数量显著下降了。其中,选择在 18-19 岁生育第一胎的妇女数量从 100+ 人 / 千人一路下降到了 60 人 / 千人,降了 40%;选择在 20-24 岁生育第一胎的妇女数量从 90 人 / 千人下降到了 55 人 / 千人左右,同样下降了约 40%。要注意到整个过程是在 1960-1975 年这短短 15 年间发生的,变化不可谓不剧烈。在这里需要指出,由于流产手术的合法化和普及也发生在同一时间段,以下提到的很多变动很可能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至于二者效应孰大孰小,目前仍没有一锤定音的结果,争议颇多。因此,除非特别提及,不妨把这些变化都视作二者共同的影响。这一说明适用于后面的所有段落。

我们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这实际上也概括了我们看一代人生育决策的几个不同角度:结婚年龄、(首胎)生育年龄、生育数量、抚养投入。上一段考察了育龄的变动情况,而从其它几个角度看,变动和我们的预期也是一致的。上图来自 Bailey 在 2010 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其中描绘了美国育龄妇女生育率和平均子女数量 90 年间的变化。其中,横轴是年份,左纵轴代表每 100 位育龄妇女平均生育的子女数量,右纵轴代表每位育龄妇女生育的平均子女数量——如果她有生育的话,没有生育的妇女没有纳入这项统计。图中两条粉红色的折线分别代表总体和白人妇女群体平均生育子女的数量,可以看到,变动方向和上一段的叙述是一致的。作者在这里使用了另外两个是简单,一个是 1957 年,FDA 批准异炔诺酮以治疗月事不调药品名义上市;一个是 1965 年的里程碑案件。无论是总体情况还是白人,两项指标在 1957 年之后都有非常明显的下降,而在此之前两项指标都是一直在上升的。从 1957 年到 1985 年,不到 20 年时间,每位妇女平均生育的子女数量从 3.6 下降到了 2.7。在 1957 年,58%的家庭有 3 个或以上子女,这个数字在 1985 年下降到了 34%。

再用另一张图来说明这一点。平均每个家庭少生育 1 位子女,这是非常显著的变化,直接把家庭大小的总分布画出来会看得更加清楚。上面这张图反映了美国四代家庭子女数量的分布,上面标注的年份都是妻子的出生年代。从 1910 年开始一直到 1940 年这三代,显著的一点就是生育率越来越高,反映在图上就是分布的尾巴越来越肥。但是,避孕药的引起把这 30 年的增长全部打回了原型,虽然均值还是 2 点多,但众数,也就是图中分布最高点在的地方已经掉到了 2,在 4 往右的尾部分布也是历史上最薄的。整个分布显示出和以前相当不同的形状。下面这张图来自 Goldin 和 Katz 在 2002 年的经典文章,其中描绘了女大学生的婚姻状况。其中,横轴同样是年龄,纵轴是比例,每一条折线代表着选择不同初婚年龄的女大学生比例变化。很显然的一点是几乎所有折线都齐头向下,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女性都推迟了初婚年龄。以 20 岁以下结婚的女大学生为例,在 1940 年,这个群体大概占所有女大学生的 20%,而在 1970 年已经几乎消失。变化尤其显著的是选择 22、24、26 三个年龄前初婚的女大学生比例,分别从 1940 年的 40%、60%、75%下降到了 1970 年的 10%、30%和 45%。30 岁仍未婚的女性在 1945 年以前都很少,在 1970 年也占了 30%强。

我们已有足够的论据来总结口服避孕药对整体生育决策的影响:晚婚、晚育、少生。是否导致优生尚不清楚。因此,是时候转入对更深刻问题的讨论。从经济学角度看,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对女性本身的影响,二是对孩子的影响。有了生育的自由,可以更少地生育、更晚地生育,女性会怎样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和未来?如果我们把收入当成一个首要的变量,考虑到个人收入和他 / 她的人力资本存量密切相关,我们自然想知道女性的人力资本量,这个变量的趋势会不会因为口服避孕药的出现发生很大的改变?如果女性发现自己有机会去积累更多的人力资本,从而获取更高的收入,她的职业和婚姻,还有生育决策都会发生改变。这样的剧变自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另一个问题和孩子相关。我们要讲两个概念,一个叫内含边际(intensive margin),一个叫外延边际(extensive margin)。内含边际是说,已经决定生孩子的这些女性,她会怎么改变生育决策,会怎么和家庭成员一起抚养孩子?外延边际是说,会不会有一些本来决定生孩子的女性,现在决定不生了?或者反过来,原来决定不生的,现在决定生了?去考察这两类边际的决定就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变迁的全貌。在后面关于人工流产手术的段落,我们会保持这个分析方法。

我们先看女孩子身上的变化,如果要用一个词组来概括结果,可以称之为“女强人的崛起”。正是在 1960 年代末 1970 年代初,女性开始进入许多高收入、高地位的行业,最好的代表变量就是医学院(授予 MD 学位)、法学院(授予 JD 学位)、牙医学专业(dentistry)和商学院(授予 MBA 学位)的录取比例。如果早结婚,如果生育常常是一个意外,对女性来说,要坚持读完这些专业是很困难的。虽然,取得这些学位本身意味着很高的人力资本存量,或者是个人能力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拼到底却很难。这几项教育都要耗费好几年时间,中间需要全情投入,很难在职学习或者间断学习。如果要结婚或者生育、抚养孩子,会对学业造成很大的干扰。一般认为,控制其它条件,早孕平均而言会导致女性受教育年限下降 2-3 年,对少数族裔影响会更大。我们不否认有一些女性有独特的境遇、超强的能力和毅力来兼顾两者,但从整体来说,女性常常必须要做一个选择。口服避孕药给了女性一个机会来“悬而未决”,她可以尝试恋爱,尝试婚前性行为,而不至于为婚姻事务干扰。或者,她也可以结婚,但把要孩子的时间推迟,先完成学业。伴随着这一选择机会的来临,是四大专业女性比例的快速上升。医、法、牙医、商四大专业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从 1970 年的近乎没有(除医学院有 10%)上升到了 1980 年的 30%、38%、25%和 30%,以及 2000 年的 40%、50%、40%+ 和 40%。

上面是高收入分位点的状况,从整体来看,同一时期,女性劳动力参工率也有显著上升。在二战期间,由于战事吃紧,需求紧迫,男性劳动力紧缺,女性一度大规模地进入工厂车间,承担起生产任务。但是,这一趋势在二战以后经历了一个显著的回潮,很多女性又回到了家庭,生儿育女。1960、70 年代的机会是一波新的高潮,并且,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潮水落下的迹象。上图反映的现象来自美国三月人口统计(the March CPS)。可以看到,1900 年出生的女性赶上了二战,劳动力供给有一个明显的上升,在 1920 年生人这一代也可以看到这个上坡。而变动最显著的一代,当属 1940 年这一辈。取个中间值,比如说一位 1945 年出生的女孩,在她读大学的年龄(姑且算 18-22 岁),她恰好可以在药店买到炔诺酮和异炔诺酮,前面提过,分别在 1960 年和 1957 年合法上市销售。于是,她很可能选择生育,读完大学,然后去读几个金边学历之一,再加入劳动力大军。她可以一直服药直到有足够的生育意愿为止。与之相伴的就是 1970-2000 年间男女平均收入差异的迅速收敛。你可能怀疑这个因果不成立,有可能因果倒置,或存在不明的第三方因素。经济学家已经考虑了这一点。美国是验证这一故事最好的地方,因为各个州法律政策有时间差,刚好可以来判断因果。结果发现州内法律的解禁时间和地方性的趋势吻合,这说明我们讲的故事是比较可靠的。最大的干扰因素实际上是来自于同期推行的流产手术合法化,这个放到后面叙述。

考虑这么重要的社会变动,一个角度当然不够。上表来自 Steingrimsdottir 一篇未发表的论文,其中统计了 70 年代前后大一女生最热衷的职业。在 1967 年,我们看到,女性最向往的是一些和传统的家政学精神相合的工作,比如说老师、护士、社工等,而在 1977 年,列表中出现了很多在以前被认为比较“男人”的工作,比如说商业执行官、医师,这和我们前面看到的几个专业学位女生比例的迅速上升完全吻合。口服避孕药不仅仅会改变女性自己的态度和决策,也会改变别人对女性的看法。不仅仅是未婚女性因晚婚晚育受益,已经进入职场的已婚女性处境也会变好。从老板的角度看,已婚女雇员曾经是非常不稳定的因素,因为公司不知道她是否会因为诸如意外怀孕之类的事务中断工作。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交接和寻找替代者都很麻烦,这也导致已婚女性在职场上处于不利地位。现在,这些事情变得可控了,公司可以安排专员和女员工沟通,了解她们的计划,提前做好应对,避免了很多手忙脚乱和无谓损失。Steingrimsdottir 的研究说明,伴随着“pill”的推广,各个组别的女性劳动力处境都变好了。

前面主要是小药片推广对女性个人的影响,但还有另外一个主题也很值得我们关注:孩子。这个问题可以向下分解成两部分:一是前面讲的两个边际上的变化,内含边际代表如果决定生育,孩子数量会因此变化多少;外延边际代表生和不生之间的决断。把这两点合起来,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样一个事实:和以前相比,下一代是更多地出生在富有 / 教育程度高 / 更重视孩子质量的家庭,还是更多出生在贫穷 / 教育程度低 / 更重视孩子数量的家庭?不同世代这个比例的变化会对未来有显著影响。二是孩子本身,从怀孕到降生,再到长大成人,能够从家庭得到多少资源?前一部分问题重点在生育,后一部分问题在抚养。我们先考虑第一个问题,从实证上看,决定这一因素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一方面是个人的规划,这部分因素更可能在高收入 / 高教育程度的女性中起主导作用。她们会定期服药,坚持完成学业,利用积累的人力资本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然后再完成生育。如果是这一因素占据主导,我们会看到药片流行后,生育率一个先升再将的变化。另一方面是实际的性行为模式。有了口服避孕药之后,个体婚前性行为数量很可能会上升。尽管短效避孕药成功率在 99%以上,但漏服、误服或其它意外因素仍可能导致怀孕数量增加,短期内育龄妇女怀孕比例将上升。Ananat 和 Hungerman 在 2012 年发表的研究说明实际生活中两种效应都存在,其中,前者主导了长期趋势,后者在短期内比较明显。

这篇文章做得很细致,得到了很多结论,有必要做比较详细的介绍。他们用的方法是三重差分(triple differences),同时处理了口服避孕药和人工流产术的效应。结果发现,在短期中,二者效应恰好相反:因口服避孕药而没有出生的这部分孩子(在反事实情景中,他们应该出生),在出生之后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比平均水平要低 20%;因流产手术而没有出生的这部分孩子(同样想象一个反事实的场景),在出生之后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比平均水平要高 40%。关于外延边际的这部分结论这样说可能有点绕,大致可以这样理解:口服避孕药导致比较好的家庭生得更少,流产手术则使条件一般的家庭生得更少。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 Levitt 那篇充满争议的研究的逻辑了:流产手术的推行——很多本应该出生的孩子没有出生——这部分孩子本应出身比较一般的家庭——他们本可能是犯罪率较高的群体——他们没有出生——当下好的治安。在内延边际上,结论和前面说的一致,口服避孕药永久性地降低了生育率。不过,在长期视角上事情会发生变化,条件比较好的家庭会在后期生育,因此部分地把这个趋势掰了回来。总体来看,长期的外延边际变化幅度比较小。

关于“pill”我们还有其它一些有意思的研究结论,在此合并简单介绍。口服避孕药降低了怀孕风险,可能使情侣和没有生育孩子的夫妇在婚姻市场上见异思迁的成本更小,从而导致更多的不忠和家庭重组;但是,与此相伴随的是一股反方向的神秘力量,正是因为骑驴找马的机会多了,这种情况下一旦形成匹配,意味着夫妇俩特别契合,离婚的概率反而又小了。Zupann 的研究显示:在避孕药普及的初期,离婚率上升;随着小药片遍及整个社会,婚姻变得更稳定了。不同阶段,不同的力量占据了主导。因此,保守派指责避孕药“败坏道德”也是很难站住脚的。同时,虐待孩子的现象也下降了,这也很好解释:生下来的孩子本身就是夫妇俩想要的,而非美丽 / 可怕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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