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标题:一瓶一块,三瓶两块五,该怎么买?
不要孤立的理解这三个价格歧视,用信息结构把他们串起来。简单起见,我们暂时不考虑政府规制和竞争等因素,考虑一个垄断者面对大量的消费者的情形。
0. 最基本的时候,当商家没有消费者的任何信息的时候,商家唯一能够采用的定价方式就是统一定价,谁来了卖给谁,价格都一样。
1. 如果商家知道消费者有个人信息,但是不知道消费者的信息是什么,仅仅知道消费者整体的某个类型的分布的时候,商家可以应用的是二级价格歧视。比如说知道有 50% 的人特别喜欢喝可乐,经常一买两瓶,50% 的人一般喜欢,一般也就买一瓶。从可乐那儿得到的效用少。商家是非常希望能够多从爱喝可乐的人哪里赚钱的,但是问题在于谁的额头上也没有写着“我是可乐爱好者”这几个字,这个时候商家怎么办呢?就要从两种消费者的行为模式上的不同来进行区分,喜欢喝可乐的倾向于买的多,不喜欢的倾向于买的少,也就是说,如果商家对喜欢喝可乐的人稍微降一点价格,那么喜欢喝可乐的可能会买更多。
那么商家一个典型的做法就是数量折扣: 套餐 A:一瓶 1 元钱,套餐 B: 三瓶 2.5 元。
这样本来只买两瓶的会去选择套餐 B,买了三瓶,原来就买一瓶的就继续选择套餐 A。通过这种方式,让消费者通过自己选择不同套餐,即揭示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同时也一定程度的减轻了因为统一价格造成的福利损失(我们假定第三瓶可乐如果卖 1 元,即便是喜欢喝的也不买)。
教材上总是喜欢用数量折扣作为二级价格歧视的例子,当然数量折扣是很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但是其实关键点不在数量,而在信息。二级歧视下,消费者信息是私有的。比如公务舱和经济舱,你买什么舱都是一个座位,没有数量区别,但是仍然是二级价格歧视,因为消费者的额头上没有写着“我很有钱”,“我很追求飞机上的舒适度”这些字,但是通过不同的座位的质量,商家依然能够把消费者分成各种不同的舱,然后收取不同的价格。
对企业来说,能够进行二级价格歧视总是好的(因为统一价格可以看作是二级价格歧视的特殊形式),但是对消费者来说不好说。如果不看消费者剩余,看整体福利的话,二级价格歧视下因为可以碰触到统一价格无法触碰到的需求曲线的部分,所以一般来说整体社会福利要大一些——声明,这句话的版权不是我的,是 John Moore 在一次 seminar 的时候给 presenter 提问时说的,我感觉说得很深刻就记下来了^_^。
2. 如果商家能够明确的知道消费者个体的某些个人信息,还可以通过这些信息把消费者截然不同的分开,那么这就是三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理解起来很简单,因为等同于消费者的额头上就写着自己是什么,不是什么,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这就是市场细分,对学生市场,非学生市场,老人市场,非老人市场对同一个商品,比如电影票,汽车票等等收取不同的价格。
对企业来说,能够三级价格歧视也总是好的,因为总不会比统一价格要更坏。但是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来说,效率上并没有一定比统一价格好或者差——原因也很简单,假定我们有两个市场,垄断定价分别为 和 ,统一定价的时候为 ,那么显然 必然在 1 和 2 之间。 我们知道垄断的时候会产生价格扭曲产生效率损失,那么也就意味着相比统一定价而言,一个市场的扭曲多了 ,一个市场的扭曲少了 。那么显然只有知道了具体的需求函数的形式才能断定是到底总效率是高了还是低了。
3. 把三级价格歧视的逻辑推广到极限,当厂商拥有消费者的信息越来越多,每个消费者的独特性越来越强,市场细分再细分,最后的极限情况是每个人都成为了一个小市场,小市场内的信息完全透明,商家可以针对具体的人的偏好定具体的价,这个时候就是一级价格歧视了。一级价格歧视基本上不可能完美实现,因为虽然说保护隐私不容易,但是要做到完全没有隐私也是很难的。但是随着大数据分析的发展,人身上的标签越来越多,市场不停的动态化,细分化基本上成为了趋势。
一级价格歧视没有效率损失,但是所有的剩余都归厂商所有。
评论区里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就是谁定义的三级价格歧视,为什么不按照信息的多少来区分。这个是因为分类的这篇文章是 1920 年庇古写的,那个时候还没有信息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