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标题:签下一份合同时,记得用上刚刚获得诺奖的「契约理论」
首先要说,我非常高兴。第一我一直对合同理论很感兴趣,第二这学期我正好在听合同理论的课。激动之下,我先去冲了个澡,又倒了点啤酒,边喝边学习瑞典人的颁奖词。
言归正传。这次奖的最早的论文是 1979 年的,从那时算起合同理论已经发展了三十多年,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解释力。此时授奖应该是很合适的。合同理论研究的就是经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应用非常广泛。想一下,现实中的人和团体不都是生活在具体的或隐含的合同下的吗?正是这一系列合同构成了我们的社会。钱颖一就曾经用多代理人的合同理论解释为什么中国比俄罗斯发展的好,因为俄罗斯的权力掌握在各个部门手里,各个部门情况很不一样,不可比,而中国的代理人是各个地方,地方受到的随机冲击相关性比较强,相比部门做代理人可以设计更强的激励。
说了领域再说人选。我看颁奖直播时一听到合同这个词就知道肯定有 Hart,因为他开创了不完全合同理论。而 Holmstrom 对完全合同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
完全合同理论是从委托代理理论 principal-agent 来的。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前提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完全一致,若完全一致就没问题了,并且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要是信息对称合同就太好写了,也没问题了。隐藏行动的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问题是保险和激励之间的权衡。
Holmstrom 指出,最优的合同应该是基于所有可利用的信息。瑞典人举了一个例子,给经理的薪水不只要取决于他所在公司的业绩,也要取决于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业绩,因为公司业绩好不一定是经理努力,可以只是恰好市场景气,业绩差也不一定是经理偷懒,可能只是恰好市场不景气。尽量利用更多的信息可以设计更好的合同。
Holmstrom 发现,激励强度取决于代理人面临的风险或者说是衡量代理人努力程度的误差。风险越小,薪水更应该和绩效挂钩,风险越大,就越应该给固定工资。
过去的委托代理理论只研究静态,Holmstrom 扩展到了动态,研究了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的权衡。
过去的委托代理理论代理人只要做一个任务,Holmstrom 扩展到了多任务的情况,发现,对某个任务的奖励不只取决于这个任务的测量误差,也取决于其他任务的测量误差。比如瑞典人举了个例子,教师除了要提高学生成绩,还要教学生一些难以量化的东西,比如为人、创新能力这种。比如说教师收到的工资是 ,其中 x 是对成绩的测量,误差比较小,y 是对其他方面的测量,误差大。根据上面说的,x 测量误差小,所以 a 就要大。但是,我们这学期正好推了这个模型,可以很清楚看到,a 的表达式中不仅有 x 的测量误差,还有 y 的测量误差,而 y 的测量误差大,所以 a 不能太大。如果 a 太大教师就会只重视成绩而忽视其他方面。
Holmstrom 还研究了团队工作,发现如果团队的利润全部在团队内部分配,那么不可能达到最优激励,必须要有外部索取者。这就可以解释企业的产生。不过解释更好的还是不完全合同理论。
在完全合同中,所有涉及到的事都要写到合同里。Hart 的突破在于,他指出现实中的合同往往是不完全的,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写到合同里面。很多事都只能到那时再说,于是到那时合同的哪方拥有决定权就变得非常重要。
不完全合同理论的首先一个应用是 Hart 和 Grossman 以及 Moore 用来研究产权,从而形成了新产权理论,也以三个人的首字母命名为 GHM 理论。他们指出,正是为了防止不完全合同事后的争执,所以合同双方就干脆合并到一起,这就形成了企业和企业兼并。
Hart 还和其他经济学家合作,用不完全合同理论研究了私有化,指出私有化可能会造成过度的成本节省从而降低质量。
总之,这两位经济学家对合同理论的发展起了基础性的作用,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实至名归。最后向两位经济学家扩展人类知识的贡献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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