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瀚律师,热爱法律的技术派
首先要搞清楚分享经济是什么? 谈“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的概念,可能大部分人比较陌生。但我们却知道 Airbnb(全球知名的旅行房屋租赁平台)、用过 Uber(全球最大出租车平台),还有我们更为熟悉的滴滴出行,这些都是分享经济理念在我们生活各领域的成功探索。 根本上说,分享经济就是闲散资源的配置和联结。 分享经济的兴起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什么新问题?我认为,之所以产生“新”问题,来自于分享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的改变。
1、“平台 + 个人”的组织形式——新问题:平台责任如何落实。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分享经济打破了劳动者对商业组织的依附,省去了中间环节。在交易领域,省去了中间商业组织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提供者和消费者都是普通大众,省去中间组织意味着缺少了一个责任承担方。而平台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做前期资格审查,出了问题怎么落实售后,这都是需要制度配套跟上的。
2、“自主”的商业模式——新问题:监管模式构成挑战。分享经济行业门槛低于传统行业,短租领域的个体房东、私厨领域的家厨、出行行业的专车司机,均无需获得相应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如何对平台进行有效监管是政府部门面临的挑战。
3、“分散”的用户特质——新问题:供需双方存在信任风险。供需双方一般是陌生个体,双方缺乏直接接触和有效约束,消费者一旦在分享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维权往往比较困难,法律往往滞后。
4、其他问题:比如税收、保险责任的承担等。举个例子,滴滴打车的“加价款”无法体现在出租发票上,月底公司报销时,你们是怎么办的?拿其他凑还是无奈自己掏?实际上,价额的不确定也加大了消费者证明损失的困难。当然,个体参与分享经济除抽成外的收入该如何纳税,平台按何种税率纳税的问题,更值得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