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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同性婚姻法案通过了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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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台立法机构初审通过同性婚姻法制化

陈雪,小说家

大家好,我是台湾小说家陈雪,第一次在编辑的帮助下来到知乎。因为我一直是此事件的关注者和积极的参与者,也可以说亲历臺湾同性婚姻法案通过初审的整个过程,所以想就这个话题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我觉得可能大家会不是非常清楚台湾婚姻平权的历史,所以想先从这个话题开始说,然后再给大家讲一讲参加街头活动的感受。

目前台湾各界最受瞩目的「同志婚姻」修法,并非是最近才开始的战役。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历史,早在 2006 年 10 月 11 日,立法委员萧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共获得 38 位立委赞成连署。记得那天新闻登上报纸头条,许多同志朋友们到处购买报纸,作为纪念,

然而在同月 20 日,由于赖士葆、王世勋等 23 名立委反对连署(其中陈银河同时加入赞成连署与反对连署),因此草案无法通过一读会程序,必须退回程序委员会审议。10 月 31 日,程序委员会退回《同性婚姻法》草案,决定不将其排入议事程序。

那是第一次,同志们感觉到「真的有可能结婚」,而后希望又破灭的过程。

尔后多年来,同运团体并未放弃对同志婚姻的争取,在一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也曾经以同志婚姻为主要诉求。

到了 2013 年 10 月 8 日,臺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将费时两年起草的「多元成家立法草案」送进立法院,希望让臺湾早日达成婚姻平等,以及保障多元家庭的理想。2013 年 10 月 25 日,立法院将该草案的第一部分,婚姻平权与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民法亲属、继承篇部分条文修正案一读通过,将交付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2013 年 11 月 19 日, 郑丽君委员召开法案公听会,正反方意见交锋。草案也立即引起了反对同性婚姻团体(护家盟)的强烈反应。随后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团体都陆续动员支持者上街遊行表达自己的诉求。

2013 年 12 月 18 日,尤美女委员提出民法修正版同性婚姻法案,并完成一读送入司法委员会,法务部公开反对。

2015 年 5 月 20 日,高雄市受理户政系统「同性伴侣」注记。此后,臺北市在 2015 年 6 月 17 日,台中市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皆开放受理。台南市、桃园市、新北市、嘉义市、彰化县、新竹县、宜兰县、嘉义县也陆续在 2016 年跟进。此措施不具法律效力,但会发放证明公文,可做医疗法关係人认定或关係证明之用。2015 年 10 月,臺北市联合婚礼开全国先例,首度开放同性伴侣参加。

2016 年 10 月,第 14 届臺湾同志遊行前夕,因为台大法语教授毕安生老师跳楼自杀的事件,媒体报导他与其同性恋人故事,两人相恋、共同生活三十五年,伴侣在病危时希望立下遗嘱保障毕安生老师之后生活,包括他们共有的房产、存款等等,但家属不同意遗嘱的效力,毕老师遂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包括伴侣病危时,毕老师也没办法参与医疗讨论的过程,最后只能悲伤黯然离开医院。毕老师的故事一下子喧腾了整个臺湾社会,同志婚姻的议题顿时成为全民焦点,婚姻平权议题再度受到讨论,立法院包含民进党、国民党、时代力量在内部分立委宣告将再次推动婚姻平权法案,蔡英文亦在个人脸书首度表达支持态度,并尊重立法院的决议。另外在民进党内部,已通过中央党部党务工作人员服务办法,若党工和其伴侣为县市户政注记中「同性伴侣」关係,可适用服务办法「配偶」、「婚姻」及「家庭成员」权利条文。

2016 年 11 月 8 日,民法修正草案在国民党及民进党均同意下在立法院通过一读,法案进入司法委员会。11 月 17 日排案审查,会中因部分立委强烈反对引发肢体衝突,决定先由许淑华、尤美女二位召委于 11 月 24 日及 28 日分别召开一场公听会之后,12 月 26 日再度于司法委员会排入审查,完成一读送交党团协商。

这简短的同志婚姻历史回顾,文字背后,没有纪录的是,号称亚洲对同志最友善的臺湾,在推动同志婚姻的过程中,反同志婚姻的团体(护家盟、下福盟)一次比一次激烈的抗议,他们的组织动员活动,透过 Line 群组有系统散播谣言,在集会遊行的场合那些写着「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婚姻家庭、全民决定」,甚至是「结婚不是基本人权」的标语,那些耸动地说着「同志婚姻通过,父亲不是父亲,母亲不是母亲」「家庭制度消失」「人类灭绝」的广告,那些宣称同志婚姻通过,学校会教小学生成为同性恋,会强迫大家把「夫妻」改成双亲,孩子不能喊爸爸妈妈,「人也可以跟动物结婚」「跟摩天轮结婚」,这些团体购买电视、报纸广告,不断刊登这些耸动、不实的讯息,其实稍有理性就能看出其中荒谬性,民法所更改的只是将男女双方的男女二字拿掉,并未更改称谓,家庭成员的称谓本就是约定俗成,并非法律规定,然而反同团体激烈且不实的论调,激发了许多不明究理,只以为「婚姻制度要崩溃」的保守人士上街,到了 12 月 3 日反同团体再度上街头抗议,与少数在场的挺同人士激烈衝突,有拿着彩虹旗的民众因此被踢、被踹、被撕开衣服公开羞辱。

那天媒体与网路传播了这些同志们受伤被辱的画面,反对方这些言论虽然激化了保守势力,但同时也让许多人因为义愤公开表态,包括艺人、作家、艺术家、学界、法律界、医疗界等等,于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当天几个同志团体举办的「全民撑同志音乐会」,有二十五万人走上凯道,现场出席、或以影片支持同志婚姻的明星歌手高达数十位。

这一个月来,我参加了三次街头活动

第一次是 11 月 28 日立法院召开公听会,当天有两万人在立法院外守候,而另一条街上则有护家盟等反同仁士在场。

再来是 12 月 10 日的音乐会,我和我的伴侣早餐人也受邀上臺演说,那天非常冷,音乐会从下午两点持续到晚上八点,差不多两点锺时人潮已经塞满了几条街,是我二十年来参与过的同志运动人数最多的一次,在人群里我见到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人,很多携家带眷的异性恋朋友,大家都是无法忍受护家盟等反同团体所激发的「歧视」「反动」以及荒谬抹黑言论。在音乐会之前,因为反同团体大量购买电视广告(广告内容是一幅沙画,描写同婚若合法,爸爸妈妈不见了,爷爷奶奶消失了,所有亲属关係全部陷入混乱…..),面对排山倒海而来的不实讯息,同志团体发起集资募款,希望也可以购买报纸广告,逐一厘清谣言,将正确的资讯与法案修改内容仔细的刊出,募款预计两百万元,却在短时间内就突破了三百万,主办单位紧急关毕系统,停止募款。所以在遊行前,我们难得地,第一次看到四家报纸媒体半版广告上仔仔细细写着同志婚姻民法修正案的内容,以及一条一条厘清关于「称谓」、性教育平等等等被扭曲的谣言。

12 月 10 一役,民意风向整个转变,但反同人士宣称要采取更激烈的举动,这中间的十多天,各大政经谈话节目、网路直播、报纸专栏,各方意见不断刊出,直到 12 月 26 日这天,反同婚人士聚集在立法院门口,而挺同婚人士则申请到立院侧门济南路上,当天我们当然也参加了。

那天我们一早就到了济南路,想起 12 月 10 日风雨交加,静坐到天黑的景象仍记忆犹新,都准备要抗战到夜深,我们到场时,现场已经挤满了人,主办单位说人数超过三万,我们几个朋友席地而坐,听着臺上的演讲,那天非常炎热,到了中午阳光已经快将我晒晕,中途我们去上洗手间时,见到路口有一排穿着黑衣的高大男子,他们是自愿来当保卫队的志工,因为护家盟与下福盟人士随时可能来闹场,当时气氛非常紧张,我们随即通过警卫,进入静坐区。正当我们讨论着中午轮流去吃饭,再回来继续静坐,十一点五十分,突然听见人群鼓噪,臺上宣佈修正案已经出了委员会,通过初审,交付朝野协商,顿时欢声雷动。

我从二十岁到今天二十多年来漫长的时间里,曾经许多次走上街头,或坐或卧,白天黑夜,晴天雨天,但记忆里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活动提早结束,大家在欢呼中离开现场,我看到旁边的女孩感动得哭泣。

「同志婚姻法通过初审」,这只是往前迈进了一小步,要通过朝野协商,才有机会进入二读,甚至三读,最快也要到明年四月后,到法案二读三读通过前,不知道还会遇到多少阻碍,还有多少变数,然而,当我们在街头坐下,心里知道不远处有另一群人,正企图翻越围墙(后来反同婚团体有一群人冲进了立法院),但我们也知道议场里还有支持法案的立委,正在奋力争取,那些不同党派的立委,对抗着来自选区选民的压力,依然在为婚姻平权的法案奋鬥着,现场舞臺上拿着麦克风声嘶力竭、一大早就起床的主持人我都不知认识他们多少年了....一个月内第三次依然坚定、幽默、动人地在臺上用清亮的声音主持节目,这一切的一切,从我二十多岁到现在,从同志諮询热线最早跟其他团体在小小的屋子里共用办公室,到几次的搬家,以及热线的募款晚会第一届、第二届举办时草创的辛苦,以及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届同志大遊行当我们真正地走上街头,当时只有几千人,那时有人戴着墨镜、扮装、甚至是面具,都还无法完全地曝光....

老天爷,我自己参与过的活动至少二十年了,我所认识的朋友们都还在街头上,还在各个团体,各个领域,用各种方式为同志的权益努力着,漫长的时光里种种发生突然掠过我眼前,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这么漫长的时间过去我们还站在这里,也非常感伤,因为这么漫长时间过去我们还得站在这里,大声疾呼。

「婚姻平权」要争取的不是特权,不是把每个人都变成同性恋,不是要消灭家庭制度,而是扩大家庭婚姻的意义,让不同性倾向的人,都能得到婚姻的保障,真正达到「人生而平等」这个概念,修法过程无论是朝野、民间正反两方攻防的状态,也是在一次一次的论战中,实际上也是检视臺湾社会对于同志的态度,是否真正落实「不歧视」「平等对待」。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么漫长的时间过去,终于更多人知道,站出来是重要的,必要的,团结起来真的会产生力量的,我们必需持续地、坚持地,为不管是我们自己,或者其他受苦的人,奋鬥不懈。下次当同志们需要你,还是要站出来。

「初审通过,进入朝野协商」这小小的一步对同志来说意义重大,这代表着二十多年来的努力被铭记着,每一步都有其意义,都产生了作用,只是开花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代表着我们还会有一代又一代、一波又一波,持续不断的力量,只要我们愿意挺身而出,就可以拿出这股力量。

 

一些词汇解释:

一读:政府提案或委员所提法律案列入议程报告事项,于院会中朗读标题(一读)后,即应交付有关委员会审查或径付二读。委员提出之其他议案,于朗读标题后,由提案人说明提案旨趣,经大体讨论后,依院会之决议,交付审查或径付二读或不予审议。

召委:「常设委员会」进行一读至二三读间的法案初审,议程内容由轮值的「召集委员」决定。为主要的法案审查、预算审查、行政对决的会议,是民众监督立院的观战重点。

注记:註册登记。

公听会:公听会用于广泛徵集人民意见,目的在听而不在回答,所以程序较为宽鬆,最终决策也不受到在公听会与说明会徵集到的意见拘束。

党团:指立法院中各个党派立法委员的团体,通常也会选派一个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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