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标题:「美式摇滚走耳,英伦摇滚走心」,真的是这样吗?
啊,我觉得我需要澄清:仅就独立摇滚领域(抱歉啊金属我不了解),近十年来,美国地区的摇滚乐队(包括依托美国市场的加拿大、澳洲、甚至新西兰乐队),无论是作品质量、商业成绩还是可持续发展力(以能否熬过三专槛为标准),都远远甩开英国乐队。不过貌似…大家更偏爱腐国乐队?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引进推广的原因,90 年代末国内曾引进 Radiohead 全套磁带——只是我没买……美国毕竟拥有执世界之牛耳的音乐市场,不拿下美国市场,怎么好意思称为“摇滚巨星”呢?
欧洲以英国为代表,逐渐脱离了美式根源摇滚。这一过程伴随着科技进步:合成器、振荡器、多轨录音、舞曲和电子乐的兴起……我的意思是,科技进步扩展了摇滚乐的“形式”,加上欧洲特有的舞曲文化,将原以黑人音乐为基础的摇滚乐改造为彻底的白人娱乐。以至于现在黑人摇滚乐队成为少数,Santigold 还抗议:“认为黑人只能唱黑炮和 R&B,这是种族歧视!”
当然人家美国乐队也没闲着,Silver Apples 在摆弄振荡器,Phil Spector 在摆弄音墙,CBGB 也在闹革命。好的让我们把时间快进到九十年代——独立摇滚要翻身做主人了。八十年代出于对新浪潮的反正,alternative-rock 在英美两地兴起,在九十年代结出不同的果实。英国地区的巅峰是 brit-pop 运动,大家都很了解,甚至向美国进行输出。Brett Anderson 虽不太情愿被贴 brit-pop 标签,但也自豪于“brit-pop 为抵抗好莱坞文化侵略作出的微小贡献”。美国则由 grunge、post-grunge 催生出一大堆流行摇滚乐队,接着新金属又要活蹦乱跳几年,借用电影《死侍》的台词:“我要象软饼干在 90 年代后期毁掉音乐那样毁掉你。”美国主流市场尽是“这种”摇滚乐队,的确比较尴尬。但在 90 年代独立摇滚市场,还有 Mercury Rev、Elliott Smith、Weezer(出完前两张专辑乐队就该解散)、Fugazi、The Flaming Lips、Yo La Tengo、Wilco、碎南瓜、Pavement(Slanted And Enchanted 太经典了,你一定得听听)….只是….当时我不知道啊,我眼里只有绿洲和冷耍,对美国乐队的了解只限于林肯公园或者 The Calling 之类的——国内只引进这个。90 年代这拨独立摇滚乐队,我是到 21 世纪从开始补课的。
21 世纪是腐国摇滚逐渐凋零的年代。虽说车库/后朋复兴在腐国很红火,但领头羊都出现在美国:车库复兴是三巨头,后朋复兴是 Interpol。腐国车库复兴乐队跟随的是 The Strokes 的脚步。在红红火火的独立摇滚背后潜伏着危机,我懒得扳指头数出有多少一炮而红后胡萝卜(知乎日报注:flop 的日语谐音,指人气下滑)的乐队了。我要提醒一种现象:走根源摇滚路线的乐队活的更长,一般能撑到第四张专辑。而英式摇滚乐队的路线是这样:第一张专辑,“我靠好牛!”,恨不得跪下来叫爸爸;第二张专辑,没新意;第三张专辑,别扭的转型,大糊,根本不能听。这时候乐队就可以解散了,还继续出专辑的,市场根本听不到响。这些昙花一现的独立摇滚乐队还催生了一个词:landfill indie,废渣独立乐。前段时间 Razorlight 的主唱 Johnny Borrell 在采访中谈到废渣独立乐 由 JOHNNY BORRELL 讲解“废渣独立音乐”史,我认为说的很有道理。
实际上,美国乐队也可以在“形式”上捣鼓作怪(TV on the Radio、Animal Collective 之类的),但作得欢死得快(比如 The Big Pink)。在之前的回答中我提到自 2010 年以来,年度最佳独立摇滚专辑大多来自美国和澳洲(好吧,其实主要是 Tame Impala,去年加上 Courtney Barnett)。以去年腐国媒体的年度榜单榜首为例:NME,Grimes 的 Art Angels;Q 杂志,Tame Impala 的 Currents;UNCUT,Julia Holter 的 Have You In My Wilderness;MOJO,Julia Holter 的 Have You In My Wilderness;Wire,Jlin 的 Dark Energy。注意到吗?没有一个来自腐国。所以说英国摇滚远远超过美国,这是不妥当的。吉他摇滚式微后,腐国乐队和美国乐队的差距颇大。
好在今年腐国的独立音乐表现不错:Radiohead、PJ Harvey、James Blake、ANOHNI、Savages,加上 8 月发行新专辑的 Wild Beasts(尖叫!!),历年水星奖获奖/提名者倾巢而出。这是自 2013 年以来腐国音乐人的最强表现。好的我去等 Wild Beasts 新专辑去了。